劳保用品发放管理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统一投资集团劳保发放标准,保证劳保用品发放合理,切实发挥劳保用品的作用,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安多投资集团劳动工种的不同区别确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多投资集团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除北京投资管理公司由本公司办公室在北京采购劳保外,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由兰州办事处统一采购。
3.2投资公司行政部明确专人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安顺发电公司、安多园工贸公司的劳保品的发放工作。
3.3 兰州办事处、兰州信荣公司劳保用品由兰州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发放。
3.3 清真食品公司劳保用品由本公司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发放。
3.4 北京投资管理公司劳保用品由本公司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发放。
4、管理要求
4.1 安多投资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标准予以采购发放,不得超出本制度明确的范围。
4.2 各单位、子公司严格按照“四统两严一强化,衡量标准是效益”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子公司有新招聘人员的及时在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便于核定工资费用和劳保用品购置费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未作备案核定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劳保用品,所发生的劳动纠纷由各子公司承担与投资集团无涉。
4.3 各单位离职人员在当月必须报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取消劳保发放。各单位不得瞒报离职人员,若发生瞒报冒领劳保用品,一经查处有本单位负责人承担劳保用品费用。
4.4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企业职业病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按照从业人员的岗位性质确定。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4.1 安多集团全体员工出勤达到20天以上者享受劳保用品,达不到20天的一律不享受劳保用品。
4.2 非生产性单位、部门办公室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公司办公车辆,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毛巾1条。
4.3 非生产性单位从事办公室工作和销售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
4.4安顺电站监理及长期进洞检查的管理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2包,线手套1双,口罩2个,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防尘防烟口罩1个,每年发放:雨裤1条。雨鞋和手电筒按照厉行节约节俭的原则,破损后以实际状况给予配发,以旧换新。其他办公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
4.5 清真食品公司机房、成品库、速冻库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线手套1双,口罩1个,白砂糖1斤,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且在屠宰、加工车间岗位从业的,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线手套1双,口罩1个,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雨鞋按照厉行节约节俭的原则,破损后以实际状况给予配发,以旧换新。各销售点库管人员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线手套1双,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从事现场管理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其他管理和办公室岗位,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
4.6 各单位卫生清洁人员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口罩1个,线手套1双,每季度发放毛巾一条。
4.7 各单位驾驶员,每月发放:洗衣粉1包,线手套1双,每季度发放:毛巾1条。
4.7 投资集团各单位从业人员工作服的发放,按照集团公司的决定统一配发。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出
本制度由企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2012年  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