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修订)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重点防范部门之一的园区门卫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能,门卫值班人员的职责、权力。

本制度适用于门卫值班人员明确职责范围之用,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驻外办事处门卫值班人员均按此制度执行。

2、管理职能

公司保安室负责夏河安多畜牧产业园的门卫值班管理。

子公司、各分支机构、驻外办事处门卫由公司保安室和分支机构驻外办事处负责人分别监督和具体管理。

3、职能

3.1、公司保安室、各部门、食品公司领导负责门卫的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并配合保安室处理好日常的有关事宜。

3.2、值班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大门的各项规定,并做到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3、值班人员负责所有的大门的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及各类机动车辆、货物的出入检查工作。

3.4、值班人员负责收取产品及其它货物出门的票证,做到每月上交出门票必须与开票员、保管员进行三对口,发现少一张票证与本公司的门票证不符时,经调查,属个人失误的,承担其价值的100%处罚;

3.5、值班人员负责当天文件、报刊、杂志、信件的签收、分发、传递工作,保证收发无遗失、差错,急件要及时传递、不积压。对别人的信件,不得扣押、拆看。

3.6、值班期间必须做到“五不”要求。

3.6.1、不喝酒、不玩扑克其它娱乐活动;

3.6.2、不擅自离开岗位;

3.6.3、不得留宿他人;

3.6.4、不与外面的闲杂人员来往、闲谈;

3.6.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7、负责禁止邻近村庄牲畜的进入。

4、值班人员的权限

4.1、有权检查和询问出入大门的外来人员和本公司员工;

4.2、有权检查和制止进出大门的各类机动车辆;

4.3、有权禁止行为不轨人员的进入及闲杂人员在工作、生活、生产区域的乱串、闲谈、不听劝阻者,报保安室进行处理;

4.4、有权制止各类机动车辆在公司区内高速行驶,高音鸣笛,不听劝阻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5、有权要求外来车辆和本公司车辆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4.6、有权制止本公司员工在值班室内聚众闲谈;

5、考核检查

本制度由公司保安室具体监督落实,本制度作为考核门卫值班员工作责任的依据。

行政部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