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卫生管理规定(修订)

一、目的

为了配合树立公司的外在形象,实现“花园式”工厂的规划,使员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彻底改变,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甘肃安多畜牧产业园区、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公共场所、宿舍等所有区间卫生。

三、管理办法

1、室内卫生:

1.1室内卫生要求地面、墙壁、床铺、桌凳以及其它用具表面无积尘、油垢,做到勤洗、勤擦门窗干净,玻璃明亮,空气清新。

1.2、上班时穿的工作衣、帽、鞋等、下班后必须叠好收起,分类存放,定期进行清洗;

1.3、个人所有的物品,不得乱扔乱放,保持室内陈设整齐,尽量限制高大笨重的柜子、箱子占据室内狭小的空间;

1.4、不在室内外乱倒污水,堆放垃圾,做到室内干净整洁,舒适畅快;

1.5、公司各办公室、客房参照以上各条款,搞好卫生,形成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和舒畅愉悦的工作心情;

1.6、违反上述任何一款者,经济处罚20元,并责令改正,不改者全公司通报,甚至停班检讨整顿。

2、环境卫生

2.1、环境卫生包括生产区卫生、办公区卫生和公共活动区卫生;

2.2、环境卫生按部门环节划分区域,配合清洁工落实;

2.3、生产区卫生由食品公司各车间负责落实,办公区和公共场所卫生由行政部、项目部、保安室等部门,按规定区域落实(后附卫生区域划分图);

2.4、园区迎宾大道由行政部打定清洁工进行打扫,要求每日清扫;

2.5、园区环境卫生原则上每星期打扫一次,并根据实际卫生状况,天气状况和来客接待等情况,随时调整打扫时间及次数;同时园区垃圾每三天必须清理一次,并且在此期间不得让垃圾筒装满不倒。

2.5、食堂作为卫生重点,必须做到室内用具经常消毒,无蝇蚊,室外不乱倒污水、菜叶及其它垃圾,严格执行国家对饭店食堂的有关卫生法规和公司食堂管理规定;

2.6、公寓楼内楼道的环境卫生,必须由住宿者搞好,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巡查;

2.7、以上分解到各部门环节的区域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清扫,经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责令重新打扫,直至卫生合格。

2.8、生产厂区、参观通道及办公公共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严禁从窗户向楼下乱扔垃圾杂物,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违规处罚规定

1、严禁在公司院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全公司通报,并由本人清理干净,经济处罚50元。

2、严禁在公司院内随意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罐等废弃物,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严禁员工子女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发现一次对其家长处以50元罚款。

4、严禁在园区内饲养的猫、狗、鸡等,发现对当事人处以100至500元不等罚款。

5、严禁垃圾不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清理干净。

6、严禁在园区地坪、楼道等处随意吐痰,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清理干净。

7、严禁践踏草坪和损坏树木,违者罚款100元,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五、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巡查,对违反者一律按上述条款处理,此规定由行政部、食品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门环节从发文之日起严格遵照执行。

行政部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