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竭诚为诚心客户强化服务的决定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将健康、有机、绿色、安全的高原珍稀肉品-安多肉品奉献给社会各界精英,给客户提供诚心服务的平台,使客户拥有安多肉品、拥有健康、拥有草原,同时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强化对客户的服务,更好地树立安多企业形象,结合集团公司销售服务情况,对安多集团竭诚为诚心客户强化服务做出以下决定:

一、安多集团竭诚为诚心餐饮店客户服务

(一)在省级城市培育4—5户安多牦牛、藏羊系列餐厅(酒店),地县级城市培育1—3户安多系列酒店(餐厅)。

(二)餐饮店(酒店)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奖励

1、每个区域的酒店及餐厅根据销售安多牦牛及藏羊肉品的工作职责选择比较稳定的工作人员。

2、由本区域主管领导对店员每月定期培训一次,必要时进行专场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企业形象展示、产品特点,营销方法和技巧,考核制度和办法等。

3、统一配置工作服装,随肉品供应规模确定具体配置量。

4、对安多宣传形象代言成效显著的客户每月可核发100—2000元的奖励,以考核考试评比确定。

(三)配送物品及服务,随产品供应配套。

1、门头牌匾大幅(图片展示草原及牦牛、藏羊)、擦鞋机一台。

2、完整宣传资料一套:包括合页说明、彩页、产品说明书、安多牧场系列光盘、宣传册、电子资料等,以产品供应商确定具体分送服务项目。

3、肉品宣传配套工具为电视、光盘、U盘、必要时LED投放。

4、配套供应餐具、餐桌摆放用品,以量及产品效果确定。

5、配套工艺品,菜单卡,安多抽纸盒、牙签盒。

(四)装点安多厅,配牦牛展示板、字画、桌布、酒水单,使包间具有民族特色的新鲜感,体现原生态,有机产品形象。

(五)酒店纸制菜单、电子菜单配置服务本。菜单的印制与设计以雪山蓝天白云牛羊为背景体现草原,按客户群体分为一般标准菜单、上档菜谱、特殊制作菜单、电子菜单,开展酒店服务激励机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通讯奖励等服务,对销量较大者安排旅游服务,每年一次安多牧场行。

二、诚心为代理商和超市服务。

本着相互信任、平等合作、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为代理商、超市提供优质的产品、优惠的渠道政策和市场支持服务,搭建诚心为代理商和超市服务平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安全、健康肉食品,共同开拓代理区域内安多肉品销售及市场开拓工作。

(一)代理商、超市拓展销售发展规划

1、代理及商超营销方针:以区域代理销售为主,一般经销商为辅。

2、代理区域的划分:以不同的地区划分区域设立代理商。

3、 代理商及超市销售的资格要求:

(1)对安多肉品有基本信心,对产业发展与公司一致认同,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

(2)有一定的食品市场推广能力和销售能力;

(3)有一定的食品销售渠道及销售经验;

(4)有相应的经营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垫资能力 。

(二)公司对代理商、商超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1、享受公司产品在当地区域的销售权,公司对区域代理商、商超实行区域供货保障和区域价格体系及市场维护;

2、享受公司的代理折扣,在公司制定的销售价格体系下,享有一定比例的折扣,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决定。

3、支持代理商、商超在区域市场内开展安多肉品宣传、促销活动,并在费用方面根据区域市场销售业绩提成支持。同时,在宣传促销活动期间,公司给予宣传讲解人员和礼仪人员的配套支持。

4、享受公司提供的市场支持和各种产品的宣传资料配套(提供电视广告带、硬广告、软文及营销方案)。

5、根据客户需要,公司给代理商及商超客户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清真食品许可证、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必备资料)。

6、公司销售管理区域内资深的人员为代理商和商超免费提供销售员、营业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专业知识,员工销售技巧及礼仪。

7、品牌宣传计划:公司不定期推出全国性的品牌宣传活动,并根根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区域性宣传活动。

8、享受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相关资源和关系。

9、如果代理商、商超要建立安多肉品产品样板店,公司则提供以下支持:

(1)市场分析导向:对代理、商超客户,公司将派专员指导进行区域地段评估,市场竞争环境等一系列可行性分析。

(2)形象设计支持:公司根据当地销售市场格局的特点,免费提供优质可行且装修风格统一的设计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陈列设计,使品牌形象更充分突出,达到统一形象的标准。

(3)门面物品:公司免费提供安多肉品样板店门头的设计制作、海报、产品目录、样本图及授权牌。

特此决定

                                                                  夏河安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